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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探索“信用+調解”助力矛盾糾紛源頭化解 信用賦能調解讓協議履行不再難
近年來,湖南省司法廳致力于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矛盾糾紛調解機制深度融合,創(chuàng)立“信用+調解”工作模式。該模式以信用建設為牽引,以人民調解為載體,通過制度創(chuàng)新、機制聯動與科技賦能,精準破解矛盾糾紛化解中常見的“履行難、周期長、成本高”等痛點,為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服務高質量發(fā)展提供了富有成效的“湖南方案”。
創(chuàng)新機制
湖南“信用+調解”實踐始于基層探索,成于系統集成。
早在2021年,湖南省司法廳在長沙縣試點,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chuàng)立“信用+商事調解”模式,成立企業(yè)信用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將信用承諾、信用警示、信用公示、失信懲戒等信用管理手段有機嵌入調解全過程,實現了從“經驗說服”到“數據驅動+信用賦能”的現代糾紛解決機制升級。之后,湖南省司法廳聯合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文,在長沙、株洲、湘潭等地統籌推進“信用+調解”應用試點工作。
長沙市以長沙縣、長沙經開區(qū)為重點區(qū)域,構建了覆蓋“線上+線下”“專業(yè)+信用”“調解+司法”的工作體系,創(chuàng)新總結出“信用承諾、調前告知、信用公示、失信懲戒、信用修復”五步工作法。調解協議履行情況與企業(yè)信用記錄直接掛鉤,履行結果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國(湖南)”平臺,作為政務服務、政策扶持的重要參考。同時,聯合法院開通司法確認“綠色通道”,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zhí)行力,形成了“調解協議+司法確認+信用約束”權益保障閉環(huán)。
這一模式的成功,關鍵在于制度保障的跟進。
2025年9月26日,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湖南省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條例》,明確要求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與信用管理銜接機制,運用信用承諾、信用激勵、失信懲戒等措施,促進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從地方性法規(guī)層面為“信用+調解”提供了堅實依據。
聚焦重點
湖南“信用+調解”模式注重精準對接不同領域、不同地區(qū)的實際需求,在服務重點產業(yè)發(fā)展和解決民生關切中彰顯價值。針對工程機械這一支柱產業(yè)糾紛特點,長沙靈活運用“信用+調解”模式。2025年,通過調解化解工程機械領域債務糾紛89件,涉及標的金額1.18億元,幫助企業(yè)大幅縮短訴訟周期、減少訴訟成本,有效促進了二手工程機械流通和工程機械再制造產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在民生紓困方面,“信用+調解”展現了其柔性化解矛盾的溫度與效能。長沙縣在用水領域推廣該模式,構建以信用為支撐的新型水費管理機制,歷史遺留欠費問題解決率顯著提升。株洲市的實踐更是深入基層肌理。該市稅務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涉及808戶業(yè)主的房地產交房辦證群體性糾紛,在開發(fā)商作出信用承諾的前提下,協調多部門容缺辦理,讓困擾群眾多年的“煩心事”得以解決。
科技支撐
“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是湖南“信用+調解”模式高效運行的重要支撐。湖南省司法廳與省發(fā)改委協同,依托省級平臺推動調解工作數字化轉型。
核心抓手是微信小程序的推廣應用。該小程序實現了糾紛在線申請、調解過程全程跟蹤、調解協議在線簽署、司法確認在線申請、履約情況定時報送等全流程線上辦理。當事人足不出戶即可提交申請、上傳證據;調解員可在線核實、安排調解、管理案源;調解完成后,當事人的履約情況(無論是良性還是不良記錄)將依據事實推送至“信用湖南”平臺,記入企業(yè)信用檔案。這極大提升了調解服務的便捷性、規(guī)范性和透明度。
為加快系統層面深度融合,湖南省司法廳主動推進其“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層工作管理系統”(覆蓋省、市、縣、鄉(xiāng)、村五級的調解辦案平臺)與“信用湖南”信用信息平臺的對接。目前,已初步實現當事人信用評分查詢、調解案件納入信用評價體系的功能。
從長沙縣的“首開先河”到全省范圍的“多點開花”、從服務產業(yè)到保障民生、從線下創(chuàng)新到線上融合,湖南“信用+調解”的探索,生動詮釋了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社會治理與信用建設相促進的現代治理理念。湖南省司法廳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處長陳昆侖表示,它不僅在源頭減少了訴訟增量,緩解了司法壓力,更通過信用這一市場經濟的基石,引導市場主體守信踐諾,營造了“有糾紛先調解、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步步難行”的良好社會氛圍,為新時代“楓橋經驗”注入了鮮明的法治內涵與信用特色。
來源:司法部